特别规定: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来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并在网上竞价截止时点10点前将保证金壹万元汇至我公司建行账户(以银行交款单为准,逾期不办理,保证金不计息)。
2、本次竞租以出租人所有的标的物供使用,以竞租人咨询时出租人所述实物为准,所提供的面积仅供竞租人参考,出租面积与实测面积如有误的,成交款不作任何增减。
3、竞租成交后,竞租人之前所交壹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承租人必须在成交后7日内向本公司交付首年租金、合同总成交价5%的竞租佣金及租房押金(三个月房租)。逾期不付,按违约处理,所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时结清水、电等费用后出租人再无息退还。
4、本次竞租该标的为带租出租,原承租人凭原租赁有效协议和付款凭证可享有优先竞租权。未能竞得继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到期时日自行搬离现承租的房产,并结清水、电等费用。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在付清房屋租金的同时应另行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其它事项,明确承租的权利与义务。新承租人须自行与原承租人进行实物交接,涉及原承租人的资产不在本次拍租范围,新承租人应自行与其商议处置。拍卖人及出租人在此申明不协助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6、承租人在承租期,涉及承租经营所需要的水、电等开通或增容,由承租人自行办理,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按时交纳,承租 人如拖欠水电费或房租两个月以上的,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单方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水、电等供给。
7、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履行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因承租人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损坏,以及自身或他人的损伤,承租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8、承租期由承租人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承租人的公共配套的维修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承租人应予赔偿。出租人只负责对出租标的的主体结构进行维修。
9、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10、承租期如遇政府对房屋进行搬迁、改造等事宜,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合同未到期的,出租人只将已收房租中未到期的租金返还承租人,其他不作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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