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规定: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证书或本市承包经营种植大户身份证明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及网上出价手续。报名应在网上竞价截止时日十点前将参拍保证金伍仟元整汇至我公司建行账户(逾期不办理,保证金不计息)。
2.本次竞租以出租人所有的土地及地上果树使用权供经营,以竞租人咨询时出租人所述范围为准,所提供的面积仅供竞租人参考,出租面积与实测面积如有误的,成交款不作任何增减。
3.本次竞租,原承租人凭有效协议可享有优先竞租权;未能竞得本次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应在承租协议到期日,清理完原农作物后自行搬离,逾期将追诉法律责任。
4.竞租人应自行保管本公司提供的竞买代码及时自行修改密码,并对该代码的任何出价负责。
5.本网络竞价服务器存在一定的时差,竞租人在竞价截止时点前应自行不断刷新页面尽早出价,对自行未刷新或延误出价负责。
6.竞价系统可能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本公司将视情况组织重新竞价,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竞租网络显示成交的,承租人须在成交日7日内向本公司交付租金和成交总价百分之五的竞租佣金,以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伍仟元(竞租人之前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佣金及首期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期满无违约时不计息退还);逾期不付,按违约处理,所交款项拍卖人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同时追诉法律责任。
8.承租人在付清租金等款项后,同时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约定其它承租事项。
9.承租人应凭租赁合同自行向原承租人主张权利,出租人及拍卖人在此声明不协助标的移交。
10.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承土地使用权改变出租用途或转租;不得利用承包经营权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租人可单方中止出租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且不限出租人为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第三方的损失)。
11.承包经营权中止或到期时,承租人应及时将其他物品清理后退出,否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清理承租,所产生的费用从承租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再向承租人追偿。
12.承租人应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人定期检查和其它管理规定。
13.承租期如遇政府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征用、改造等事宜,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有关部门如规划调整需提前收回出租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出租人只将已收租金中未到期租金部分返还承租人,其他不作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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